因公司资质需要现需要2-3名注册造价师报考条件挂...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十二条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号)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申请乙级资质除满足上面申请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资质满一年;
2)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1企业章程复印件;  

2、申请表所列主要人员及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职称***。以上人员中属退休人员需在该人资料后附退休证复印件和退休返聘协议;企业专职专业人员年龄为不超过60岁,出资人除外;

3近一个月(申报前3个月含当月中的一个月)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承诺函:企业对股东出资协议;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专职专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证明;企业缴纳营业税(或***)***;造价工程注册***等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承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1、提交(一)基本材料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申请表由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工程造价资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打印,表格与系统电子数据的内容须完全一致,企业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同步在资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3、暂定资质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暂定资质企业不提供)。

1、提交(一)基本材料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申请表由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工程造价资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打印,表格与系统电子数据的内容须完全一致,企业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同步在资质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变更申请表》;

2、资质***副本原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还要提供正本);

3、企业有关决议、决定、章程修正案;

    4、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1)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供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母公司或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变更的文件;

    2)变更技术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企业的任命书、注册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从事工程造价经历证明;

3)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4)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在系统提交变更申请。

  (五)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的,参照《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办理

一)可简化审批手续的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变更申请表》及系统变更申请;    2、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3、企业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4、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及系统变更申请;    2、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3、企业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企业***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企业依法终止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正、副本原件);

2、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或申请注销资质的报告。

1、企业应当如实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除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材料外,申报材料可采用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原件须由受理窗口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已审核原件的印章。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分类成册,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3、企业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工程造价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提交电子数据,电子数据须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中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企业简历、企业取得乙级造价资质时间及其变更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及其拥有其他资质情况等;
     6、资质***要提供企业现行资质***和取得乙级满三年(包括乙级暂定期一年)的资质***或批准文件,如企业涉及分立、合并、变更等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涉及的资质***或批准文件;
     7、企业专职专业人员是指申报的造价工程师与造价员之和(二者不重复计算),造价工程师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为工程师,并提供企业聘用证明材料;       8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应为有效期内的,提供人事代理机构核对并盖章认可的《人事代理名单》;
    9、社保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号)、险种、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等;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

10企业近3年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其营业收入汇总情况的内容包括:完成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一览表(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对应)和与项目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一览表,企业营业收入及交纳营业税金额一栏表等

11、台胞可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作为***明;     12所有复印材料必须清晰整洁,***复印件应包括编号页、照片页、内容页,***如有续期记录、变更记录,还应包括续期页、变更页复印件;      13附件材料的复印件,须在证件右上方压盖单位公章,并由窗口加盖原件已核印章;

1.可乘坐公交车:137路,18路,427路,431路,435路,439A路,49路,640路,740路,76路,847路,85路,947路, 990路公交线路,至“行政服务中心站”。 2.快速公交(BRT):快1路、快2路、快5路、快6路,至“行政服务中心站”。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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